永樂村位於永樂鎮東3公里處,下轄永樂、岳村、彩霞、源頭四個自然村,19個居民組,全村953戶,3255人,勞動力2320人,黨員120人,“兩委”幹部14名,耕地面積4993畝。主導產業糧棉,特色產業蘆筍、大棚蔬菜。現任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劉富義。
永樂古鎮於北周武成元年置郡治,唐初置縣為縣治,金天德元年置鎮。清雍正十年後,為蒲州府永樂分府,同知府駐地。民初為區治所。1947年復置永樂縣,為縣政府駐地。1949年撤永樂縣後為區鄉政府駐地。今永樂位於縣城西南12.5公里處。名由無考。原址黃河北岸邊,屬黃河三門峽庫區,於1959年全遷於今址。現有1207口人,2020畝耕地。岳村:位於縣城西南13公里處名由無考。原址黃何北岸邊,因屬三門峽庫區,故於1959年全遷於今址。現有140口人,561畝耕地。彩霞地處丘陵,位於縣城西南15公里處。以農為主。現有985口人,2078畝耕地。原名寨下。原村西有一高崖,俗稱崖上為寨上,崖下為寨下。後寨上遷入寨下,統稱寨下村。清道光年間演化為彩霞村。源頭地處丘陵,位於縣城西南16公里處。以農為主。現有923口人,334畝耕地。